全县广大群众:
为倡导文明新风,在全社会大力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新风尚,积极响应县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号召,自觉摒弃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封建陋习的祭奠方式,减少环境污染,防止森林火灾,大力倡导鲜花祭扫这种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民政局决定继续为广大人民群众免费发放鲜花。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1年2月11日(农历大年三十)10:00——17:00。
二、发放地点:
三里沟路口、电力局路口、千步梯路口发放鲜花。
请有需要的群众前来领取。请大家合理安排祭祀时间,自觉按照“防聚集、阻疫情”的要求,错峰祭扫,文明出行。
石泉县民政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