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石泉县司法局后柳司法所的主动介入下,成功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引入诉讼渠道解决,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和辖区社会稳定。
张某于2005年通过媒人介绍与本村女子结婚生子,张某一直外出务工养家,妻子在家带小孩,由于聚少离多,夫妻感情逐渐破裂。2015年妻子提出与张某离婚,由于孩子的抚养及财产分割等原因,夫妻未达成一致协议。随后妻子离家出走,杳无音讯,至今未归。
此后张某多次酒后到岳父母家中闹事要人,虽经村调委会多次调解,但张某依然不依不饶,认为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是岳父母干涉所致,怀疑岳父母刻意隐瞒妻子行踪和联系方式,并扬言报复。
得知这一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主动介入,赶赴现场做好双方稳控工作。另一方面利用“背靠背”的调解手段,单独找到张某进行沟通谈心,详细了解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分析目前的婚姻现状,向张某提出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
面对张某的疑虑,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出,我国民法典规定,任何人不得干涉婚姻自由,公民只要到了法定年龄,均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任何人不能胁迫包办。张某与妻子感情不和的原因主要还是性格没有磨合好,并非受到娘家影响,张某应当面对现实,以和平手段解决婚姻问题。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说理说法,利用传统文化引经据典,张某最终打开了心扉,放下了对岳父母的成见,主动提出与妻子解除婚姻关系。因张某子女幼小且家庭生活困难,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张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协助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及时化解了张某和岳父母之间的纠纷,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来源|石泉县司法局
作者|刘智华
责编|郭健
审核 | 崔世钰
终审 | 蔡方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