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 类食品53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小编将分期公布不合格产品,敬请期待哦!
本次公布: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农药残留问题。
具体情况通告
1.石泉县家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黄豆芽,1批次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4-氯苯氧乙酸钠为白色针状或棱状结晶,略有酚味,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对人体有积累毒性)
2.石泉县汇鲜果蔬超市销售的黄豆芽,1批次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石泉县中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存在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可能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欢迎消费者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6312315,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审核:余强 作者:李英 编辑: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