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男子为获利,趁着夜色潜入村民农田,使用电瓶非法捕捞野生黄鳝(鳝鱼),不曾想,被石泉县公安局迎丰派出所民警逮个现行。
5月23日21时许,该局迎丰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田间用电瓶捕捞黄鳝。民警立即出警,沿途搜索查找,在迎丰镇梧桐寺村三组(小地名徐家垭子)发现一处田边有异样,田间不时有灯光射出,走近一看,两名男子正在用电瓶捕捞黄鳝。民警当即查处,现场查获非法捕捞工具电瓶2个、输导电杆2根、头灯2个、黄鳝数斤。
经查,男子李某、徐某二人系汉阴县人,于当晚驾车来到石泉县迎丰镇进行非法捕捞活动。面对证据,该二人对非法捕捞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徐某二人已被移交石泉县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审 核:王 君 编 辑:刘庆勇 来 源:迎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