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康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安汉中队接指挥中心转警称:在十天高速公路石泉收费站发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理,在处理过程中,民警闻到追尾车辆驾驶员身上好像散发着酒气,民警怀疑该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为55mg/100ml,该驾驶员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并承认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办案民警从公安网核查,该驾驶员叶某在2019年10月22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被石泉县交警大队依法处理过,这次属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