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公安局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贯穿于工作始终,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3月20日8时许,家住中池镇夹丰村二组的陈大爷(74岁)来到中池派出所报警,称其放在老家屋里的7000元现金、户口簿、社保卡、身份证等证件被盗。陈大爷告诉民警,他于3月17日搬家到石泉县城,后想起自己还有现金和身份证存放在老家,便于3月19日上午返回老屋家中拿取,却发现存放现金和证件的包不见了,怀疑被盗。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陈大爷家中门窗无任何撬压痕迹,大门上的锁具也完好无损,初步排除入室盗窃的可能,同时判断陈大爷可能遗忘了包的位置。为消除陈大爷的担忧,民警陪着老人在其家中进行仔细寻找,最终,在一个木箱内找到老人的包。经现场清点,7000元现金及证件均在包中。
陈大爷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表示感谢。临走时,民警提醒陈大爷家中不要存放大额的现金,同时叮嘱他要及时将现金存放到银行,避免被盗或再出现类似情况。
民警主动上门为行动不便群众办证
3月22日,该局饶峰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饶峰镇居民刘某双腿残疾、长年卧床,多年来一直居住在县城一敬老院内,其本人因行动不便一直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这给他享受国家惠民政策带来极大的不便。了解这一情况后,派出所户籍民警立即携带照相设备赶到刘某所住的敬老院,悉心为老人整理衣装,顺利引导老人完成了身份证照片采集,并承诺制证完成后将会及时把证件送到他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