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急寻张某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据大荔宣传刊发通告,张某,男,大荔县人,系新冠抗体阳性检测者的密切接触者。
2020年10月31日11时45分,张某在合阳县汽车站转乘我市的小型中巴,于13时到达我市,随后被公司专车接至延安市黄龙县白马滩镇。
请与张某同时段在同一空间出现过的人员,务必通过电话向本人所在地镇办或单位报告登记,并服从当地或本单位的防控安排和要求。
联系电话:0913-5211264
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新闻来源:陕西二套融媒中心、韩城市融媒体中心、大荔县政府
本期编辑:卢丽珍
值班审核:林应乾、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