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人群
全员核酸检测的紧急通知
为严防新冠疫情输入风险,切实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按照8月11日全市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要求,石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人群全员核酸检测(免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采样时间
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06:30时—18:00时。
02
采样对象
1. 近7日(8月5日-8月11日)有省外旅居史人员;8月8日后汉中市来石返石人员。
2. 公共交通从业人员,交通卡口、汽车站、火车站工作人员。
3. 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从业人员及其家属、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
4.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5. 邮件、快递、物流、外卖、装修从业人员。
6. 酒店、宾馆、民宿、餐饮、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电影院、KTV、酒吧、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室内体育场馆、旅游景点、旅行社、博物馆等场所从业人员。
7. 废旧物品回收及处理从业人员。
8. 药店从业人员。
9. 其他从事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
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人员:
(1)48小时内(8月10日07:00时至8月11日24:00时)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人员;
(2)居家隔离人员;
(3)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03
采样地点
全县共设17个采样点,其中,县城区设置7个采样点,分别是
1号采样点杨柳广场
2号采样点小南门广场(老中医院)
3号采样点宏盛楼前广场
4号采样点新中医院(石泉国际大酒店旁)
5号采样点县医院
6号采样点县中医院
7号采样点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1—4号采样点采样时间06:30时—10:00时,
5—7号采样点采样时间06:30时—18:00时,各重点人员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自行选择采样点采样。
各镇卫生院设采样点,采样时间08:00时—14:00时。
04
有关要求
1.所有检测对象要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检测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检测的,自行前往医疗机构自费检测。
2.检测对象需携带手机,提前准备陕西一码通电子识别码;无智能手机的老人、未成年人等,需提前由家人代为注册陕西一码通,生成个人“陕西电子识别码”后打印并携带。
3.所有检测对象需服从工作人员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拥挤、不交谈、不触碰,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4.核酸采样、检测期间如出现突发情况,由采样点、核酸检测机构负责人迅速处置并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15-6321274)。
5.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积极组织动员采样对象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确保重点人群采样全覆盖。
6.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核酸检测或人为妨碍核酸检测、干扰秩序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石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