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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泉县城重点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8-17 13:44   浏览:2278   来源:今日头条

近期,周边地市相继发生疫情,我县外防输入形势非常严峻。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开展免费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8月17日(星期三)18:00时至22:00时

二、采样对象

石泉城区育才路以西,向阳南路(商业街)以东,滨江大道中段以北,向阳路中段以南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及短暂停留的所有人员一律参加核酸检测(8月17日上午已经完成采样的重点人群,可不参加本次采样)。

县城其他辖区县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另行安排。

三、点位设置

共设置7个采样点(见附件),由城关镇统一安排采样点设置、人员组织、秩序维护,检测对象按照各社区要求,分时段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采样,避免人员聚集。

四、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2.检测对象需携带手机,提前准备陕西一码通电子识别码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学生等,需提前由家人代为注册陕西一码通,生成二维码后打印并携带

3.所有检测对象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拥挤,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4.在核酸检测期间如出现突发情况,由采样点负责人迅速处置并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何涛,电话:0915-6321274)。

5.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属单位、社区报告,不参加核酸采样;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咳嗽、发热人员不参加核酸采样

6.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无法到采样点采样的人员,由各社区安排专人会同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7.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核酸检测、人为妨碍核酸检测、干扰检测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行业干部职工核酸检测直接责任人,要组织本单位、本行业人员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区域内的共驻共建责任单位要安排党员干部做好人员组织发动、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县纪委监委要安排人员到各单位、各村(社区)抽查核酸检测落实情况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互相告知,积极主动参与配合核酸检测,不信谣、不传谣。

附件:石泉县城重点区域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一览表    

石泉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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