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接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一名初筛阳性人员于10月3日中午12时06分从西安乘坐C242次列车(7车厢05b座)前往汉中,期间该次列车途经石泉火车站并停靠,同车次乘员刘某某等人在石泉火车站下车,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3日16:50左右:石泉火车站出站并在卡口登记。
10月3日17:15至17:17左右:民威商厦购物。
10月3日17:22至17:43左右:家友购物中心购物。
10月3日18:00至21:00左右:嘉盛国际妙善私房菜就餐。
10月3日21:00左右:V+精品酒店前台办理入住。
10月4日10:36左右:阳光丽城公交站乘坐2路公交车至老汽车站下车。
10月4日10:49至10:54左右:家友对面蜜雪冰城店购买奶茶。
10月4日11:04至11:41左右:利家超市,期间11:12时在谭鸭血火锅店前台拿纸擦手。
目前,刘某某等人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现紧急寻找与上述人员主要活动轨迹存在同时段、同空间的交集人员,并请交集人员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不外出、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就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有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按时参加核酸检测,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石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