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对在我县道路发生的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鼓励市民予以举报、投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城区中队09156312892 | 城郊中队09156526110 |
后柳中队0915-6751134 | 喜河中队0915-6771110 |
熨斗中队0915-6791151 | 池河中队0915-6612110 |
中池中队 0915-6631128 | 迎丰中队0915—6661100 |
饶峰中队0915-6711055 | 两河中队0915-6699230 |
云雾山中队0915-6581058 | 曾溪中队 0915-6527110 |
江南执勤 0915−6326110 |
2、官方账号举报
通过官方新浪微博、抖音举报的,举报人应于交通违法行为图片拍摄或视频证据材料采集的当日上传相关材料,@石泉交警。
二、受理范围
对在我县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机动车驾乘人不系安全带;
(四)机动车逆向行驶;
(五)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六)载客汽车超员(班线客运车、出租车、农用车、面包车);
(七)货车及农用车违法载人;
(八)黑校车非法营运。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交警中队进行依法查处,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