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公安警情通报
2022年11月6日,刘某(男,住汉滨区建民办)一行4人从外地自驾车返安后,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刘某等人与亲属走动、聚餐,家人外出购物,后经核酸检测本人及亲属、邻居多人为阳性,造成严重的疫情传播风险。
2022年11月11日,宋某(男,租住汉滨区关庙镇)由家人自驾车从河南某武校返安,宋某从高速公路出站时,未如实提供行程信息,未通过“安康微连心”小程序报备,未向所在村组报备,回家后与家人共同居住,家人多次外出购物,后经核酸检测本人及亲属多人为阳性,造成严重的疫情传播风险。
2022年11月14日,王某(男,住汉滨区大竹园镇)从甘肃乘火车到西安,当晚搭乘顺风车到蒿坪高速出口匝道停车,翻越高速公路护栏由家人接回,16日社区摸排后集中隔离,核酸检测为阳性,存在疫情传播风险。
上述人员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隐瞒行程;未落实“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不主动报备;不严格落实“三天两检四不”要求,导致居住的村落、相关商场超市临时封控,给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对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的行为正在进行查处。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2022年11月18日
旬阳公安警情通报
案例一:2022年11月1日至11月6日,吕河镇一超市未严格落实扫“陕西一码通”场所码的疫情防控措施,进入该超市购物人员未严格落实扫码登记,后经核酸检测多名人员为阳性,存在疫情传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旬阳市公安局依法对超市负责人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旬阳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