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现就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交通卡口查验。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二、强化社区自治管理。所有来石、返石人员应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村(社区)建立居家隔离人员台账,严格风险人员管理,对具备居家隔离条件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监督其规范落实“足不出户”等措施,不外出、不探访、不聚集、不聚餐;同时,按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提供必要生活医疗保障服务等工作。
三、科学分类分级管控。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区域,不采取临时封控措施;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按程序及时解封。非高风险区不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四、优化核酸检测服务。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可开展抗原检测。在县城春潮广场、樱花广场、中医医院广场、体育场大门东侧及各镇卫生院设置15个常态化核酸采样点,为群众提供日常核酸采样服务(县医院、县中医医院院内核酸采样点仅对就诊人员及陪护人员提供核酸采样服务)。
五、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需落实集中隔离。
六、严格特殊场所管理。对进入养老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监所等特殊场所人员,继续落实扫场所码、戴口罩、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进入影剧院、足浴店等密闭场所人员继续查验健康码。
七、实行“白名单”管理。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八、科学精准学校防控。没有发生疫情的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内超市、食堂、运动场所、图书馆等正常开放;对进入校园的本单位师生、员工等以外的外来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发生本土疫情的学校,师生员工按每天20%比例开展核酸检测,并根据疫情情况科学采取精准管控措施。
九、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群众可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十、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各镇要聚焦60岁以上人群,积极组织动员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通过设置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积极性,着力提升老年人疫苗接种率。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各镇各部门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责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少聚集,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