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
关于对“冒充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实施电信诈骗的预警
近日,石泉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骗子通过冒充石泉县公安局办案人员,通过发送短信的形式,通知案件当事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核酸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并留有办案单位负责人的电话。一旦当事人与该“负责人”电话联系,就会一步步落入骗子设计的圈套!
石泉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有严格的程序,办案人员不会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以“协助调查”等为由要求进一步联系;公安机关办案绝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索要钱财;公安机关办案没有“安全账户”,不会要求当事人以转账方式查验资产合法性!切勿轻易汇款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