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优化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期末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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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因时因势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现对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优化调整如下:
1.小学放寒假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
初中和高中一、二年级放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7日(星期六);
高三年级放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按原计划时间执行。幼儿园参照小学执行。
2.中小学校学生放假前原则上采取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高三年级视师生健康情况,灵活采取线上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至放假。
3.本学期中小学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期末考试。下学期春季开学后,除小学一二年级外,中小学其他年级可结合实际由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双减〞有关规定,组织一次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4.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化家校共育,认真做好学生作息安排、居家体育锻炼、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5.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扛牢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担当,认真细致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和放假工作,群策群力提早谋划新学期工作,进一步推动教育事业开新局、增实效、上水平。
来源:安康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