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等,不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保护好登陆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
不轻信任何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邮件等,不点击短信、网络聊天工具或网站中的可疑链接。
发现买卖银行卡账户和身份证件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开办、贩卖自己手机卡、银行卡的人员,其名下手机卡、银行卡一旦涉及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始兴警方将严厉予以打击,并面临以下惩戒:
名下在三大电信运营商开办的所有手机卡,名下仅可保留1张,其余所有手机卡暂停使用,全部采取封停措施;
在各银行金融机构开办的所有银行卡全部采取暂停非柜面业务和限制开办新卡措施;
异地办理银行、手机卡业务将受到管控,禁止一切银行卡、手机卡线上办理业务。
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有关人员不仅可能会被公安、通讯、金融部门联合执行失信惩戒措施,5年内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被惩戒后很可能与上网或网络支付绝缘,甚至还可能涉嫌犯罪,留下犯罪记录,影响到子女未来正常就业等,千万不能触碰!
广大群众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或96110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