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大学生对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了解,引导大学生返乡实践、帮助健康成长、促进人才回归,按照《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返家乡”政务实践活动)的通知》(石政办函〔2023〕27号)要求,决定公开遴选50名大学生参加2023年暑假到政府机关见习(政务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7月3日—7月18日 发布公告、报名遴选
2023年7月19日—8月18日 学生见习(实践)
本次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政务实践)在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开展。
(一)石泉籍全国普通高校大三本科生(2020级)和非毕业学期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实践)工作时间。
(四)能够自行解决见习(实践)期间食宿问题。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7月10日上午9:00报名系统将准时打开,届时请登录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iquan.gov.cn)进入2023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返家乡”政务实践)在线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真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完成提交即可。
报名系统仅接受前50名报名者信息,报满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提交。
对成功提交报名信息人员名单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石泉发布”、“青春石泉”公示,请各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通过初审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023年暑假大学生“返家乡”政务实践报名表》3份,于7月14日—7月18日上午8:00—12:00到共青团石泉县委(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一)通过复审的大学生于2023年7月19日进行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前往见习(实践)单位报到。
(二)参加见习(实践)的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实践)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工作,并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见习(实践)期间,团县委统一为见习(实践)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实践)结束前,见习(实践)大学生将由见习(实践)单位签字盖章的《2023年暑假大学生学习(“返家乡”政务实践)考核表》3份报团县委办公室;见习(实践)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补助。
联 系 人:邓诗松
联系电话:0915-6311539
邮 箱:954473556@qq.com
附件:
1.2023年暑假大学生见习(“返家乡”政务实践)报名表
2.2023年暑假大学生见习(“返家乡”政务实践)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