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决定:
黄 健同志兼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刘荣承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其原任县政府督查研究室正科级扶贫攻坚督查专员职务随职数核销自行免去;
吴 玲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陈 莹同志任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副主任,其原任县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院长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张辉成同志任县政府教育副总督学;
苟晓勇同志任县库区移民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蒋 波同志任县库区移民工作站副站长;
陈 欢同志任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呼 新同志任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其原任石泉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盛 泉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信波同志任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叶章静同志任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冬梅同志任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勰同志任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楠同志任县农村经营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周睿杰同志任县中心敬老院(县福利院、残疾人托养中心)院长(试用期一年);
谭可心同志任县社会经济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晨同志任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庆庆同志任县文物管理所(县博物馆)所长(馆长)(试用期一年);
柯 春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涛同志任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 甜同志任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晨晖同志任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雪同志任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波同志任县财政局两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康同志任县财政局喜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珍同志任县财政局曾溪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 萱同志任县财政局云雾山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欣骏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丹同志原任石泉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去,调回县委组织部另行安排;
免去罗 迪同志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雨佳同志县财政局迎丰财政所所长职务;
免去魏 阳同志县司法局中池司法所所长职务。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刘家芬同志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来源/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