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梁 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教育、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审计工作。分管县教体科技局、财政局(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审计局。
刘 伟(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营商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金融、外事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政务公开、政务宣传、退役军人事务、税务、电力、保险、行政学校、苏陕协作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审计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发改局(秦岭办、国动办)、人社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新闻办。协助分管县财政局(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审计局。联系县监委、人武部、县委编办、工商联、税务局、养老经办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石泉分部)、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分公司、发展投资集团、人行石泉支行、石泉农商行、农行石泉支行、农发行石泉支行、工行石泉支行、邮储银行石泉支行、长安银行石泉支行、人寿保险石泉支公司、人保财险石泉支公司、石上清泉公司。
鲁延谋(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移民搬迁、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城市创建、文化旅游、文物等方面工作。分管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搬迁办)、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局、文旅广电局、创建办。联系公路段、邮政分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石泉火车站、高速路石泉管理所、城乡开发公司、文旅投公司、交通投资公司。
岳惠剑(县委常委、副县长):协助负责苏陕协作、招商引资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县发改局、文旅广电局、招商服务中心。
谢代军(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主管县公安局,分管县司法局、信访局。联系武警中队。
黄冬梅(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体育、科技、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教育工作。分管县民政局、卫健局、医保局。协助分管县教体科技局。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残联、文联、红十字会、老促会、慈善协会、新华书店。
王善武(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经开区建设、工业经济、经贸、招商引资、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分管经开区管委会、经贸局、市场监管局、招商服务中心、经开区投资开发公司。联系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朱佑峰(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森林防火、供销、库区移民等方面工作。分管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供销联社、自来水公司、汉泉水务公司、两山生态资源有限公司。联系气象局、水文站、石泉水电厂、喜河水电厂、烟草公司。
杜世舰(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校地交流合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教育体育和科技、乡村振兴、招商引资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县教体科技局、乡村振兴局、招商服务中心。
王亚卫(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省直单位“两联一包”工作。协助负责市场监管、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分管县市场监管局、招商服务中心。
赵志斌(县政府党组成员):负责校地交流合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教育体育和科技、乡村振兴、招商引资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县教体科技局、乡村振兴局、招商服务中心。
耿国泉(县政府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协助鲁延谋同志工作。
李家银(县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刘伟同志工作,主管县发展投资集团。
胡先武(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负责协助县长、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受县长、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县长委托处理应急事项。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谭可新(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负责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负责人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为确保县政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根据《石泉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按照分工协作、相互补位原则,县政府领导实行“AB角”协作制度:
刘伟同志与岳惠剑同志、鲁延谋同志与谢代军同志、黄冬梅同志与杜世舰同志、王善武同志与王亚卫同志、朱佑峰同志与赵志斌同志互为“AB角”;县政府办主任综合协调县政府领导“AB角”协作。
互为“AB角”的双方,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均为“A”角,同时均为协作方的“B”角,当一方工作繁忙难以兼顾或公务外出不在石泉时,由另一方协助或代理工作;互为“AB角”的领导原则上不在同一时期安排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同时外出的,由县政府办主任协调代理工作的领导;“AB角”协作领导需相互代理工作应直接沟通,代理工作期间,对应服务的县政府办领导及相关股室要主动做好汇报衔接,确保工作不延误、不断档。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