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决策部署,同时为防止滞留境外中国公民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目前仍非法滞留境外的13名石泉县人员依法劝返,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滞留人员应主动于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并在入境前15日向户籍地派出所报备。未在通告名单中的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石泉籍人员,应尽早回国。
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滞留人员,凡是在限定日期内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根据犯罪情节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滞留境外的人员家属,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联系滞留人员,敦促其尽快回国。
四、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信息。
附:石泉县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名单
特此通告。